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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钦杰同志辞去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1-01-26 15:46:35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钦杰同志辞去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1月25日表决通过,决定接受王钦杰同志辞去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报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