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发布日期:  2021-01-30 08:39:05       

  本报讯(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薛蓓蓓)铮铮誓言,庄严承诺。1月30日上午,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大会选举和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市委书记孙爱军的主持下,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宣誓仪式开始后,宣誓人在宣誓台前肃然而立,右手握拳举于头侧,铿锵有力地作出庄严承诺。

  此次向宪法宣誓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新当选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建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广平,以及3位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应向宪法宣誓,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彰显宪法地位,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庄严的仪式,神圣的时刻,光荣的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是对人民的庄严承诺,75个字,字字重千钧。宣誓结束后,大会选举和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