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二十号)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30日补选贾富彬为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选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