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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4-05-01 10:46:30      来源:      【字体: 】     分享

  4月30日下午,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彤宇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了关于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室更名为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情况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决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供水保障和水质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审议了相关议案;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决定。

  会议书面印发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乡村振兴专题询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专题询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专题询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检查《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被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强、孙凌云、杨广平、刘东昌、马广朋,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侯德功出席会议,副市长李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富彬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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