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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分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
发布时间: 2021-03-26 14:41:38      来源:      【字体: 】     分享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要求和《聊城市各级人大代表向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规定,在3月25日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我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

    本次会议听取了刘东昌、刘培国及祁学兰等9名省人大代表做出的履职情况报告,同时书面印发了代表履职报告汇编,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参阅。9名人大代表分别对担任省人大代表以来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和遵守宪法、法律情况;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情况;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情况;其他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执行代表职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做出了详细报告。报告完毕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9名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投票测评,评议结果当场公布。经过测评,9名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测评结果全部为满意。
    会议上指出:此次常委会以后,希望各位代表再接再厉,积极履职,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做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为我市代表工作在全省走在前列贡献力量。
    本次报告履职情况省人大代表的评议结果将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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