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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发言人:教育法修改将完善冒名顶替入学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 2021-05-02 08:36:45      来源:中国人大网      【字体: 】     分享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张维炜4月22日北京报道:教育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将提请4月26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4月22日介绍称,今年1月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教育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413人提出的497条意见,另收到群众来信3封。
  意见主要集中在完善冒名顶替入学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如建议与刑法修正案(十一)相衔接,增加组织、指使冒名顶替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臧铁伟表示,对这些意见法工委在草案修改过程中进行了认真研究,拟将“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学资格顶替入学”修改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增加规定,组织、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已作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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