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宪东
自2015年12月聊城市人大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人大主导、多方互动,双轨并行、梯次推进,开门透明、集思广益”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基本原则,不断改革创新、加压奋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积极传播立法声音,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前、开新局。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立法工作必须遵循的重大政治原则,也是立法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地方立法放到党的全局工作中思考谋划,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工作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坚决避免地方立法中出现违背中央精神、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消减中央改革举措或成效等问题。
突出地方特色,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聊城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地方特色,聚焦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共制定了地方性法规13部。紧扣绿色发展,制定了《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3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制定了《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聊城市献血办法》,开创了聊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了《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为助推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定了《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聊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对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实现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打造文明、和谐城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坚持改革创新,擦亮法规解读品牌。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打造了地方性法规解读系列栏目“聊·解立法”。“聊·解立法”中的“聊”字,一是指“聊城”,体现地方特色;二是指法规解读方式,属于“拉家常”式讲解。另外,“聊”“解”二字组合,与“了解”一词谐音,寓意通过解读法规,可以让群众知悉法规内容,更好地守法用法。围绕改革创新,一是提升品牌质效,增强法规解读精准化。突出解读法规的重点和特色,提高法规解读的精准性、生动性和实效性,使其更加贴近生活、更加生动鲜活,增强解读宣传渗透力。二是做好结合文章,推进法规解读纵深化。建立地方性法规宣传解读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普法宣传、法规实施、人大监督等活动,推动地方性法规宣传解读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切实讲好立法故事,为推动地方性法规实施奠定坚实群众基础。三是创新解读方式,实现法规解读多元化。利用好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室平台,探索互动式、服务式、体验式解读,开展“菜单式”“点播式”“微课堂式”等多元化解读,实现地方性法规宣传解读全方位覆盖、全天候延伸、多领域拓展,让地方性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