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评议
发布时间:
2021-10-21 19: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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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评议。
参加评议的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副秘书长、机关各委室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共12个被评议部门的负责同志。
会议书面印发了《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评议报告汇编》,听取了被评议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对被评议部门进行了无记名票决测评,并当场宣布了测评结果。
(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