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授予刘冬文等“聊城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7-07-18 14:28:30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提请授予刘冬文等“聊城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根据《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聊城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办法》规定,决定授予刘冬文、卢锦钦、拉兹洛·克里莎、金位海、程子庆、章鹏飞等六人“聊城市荣誉市民”称号,由市政府按规定组织实施。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