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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全来同志辞去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9-11-06 10:11:39      来源:      【字体: 】     分享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9年11月5日表决通过,决定:

  接受刘全来同志辞去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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