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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4-05-31 09:36:08      来源:      【字体: 】     分享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 61 号)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4年4月30日经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5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pdf
b50bc4be1a868bbc876ca7b6ffd559c3.pdf (505.8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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