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就即将实施的《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召开新闻发布会。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鲁主持,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袁炳臣、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建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宋风河、市安监局副调研员李钦军、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赵同江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这是聊城市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第四部实体法,《条例》总结、提炼了聊城市烟花爆竹管理方面的经验,学习、借鉴了济南市、青岛市、菏泽市、杭州市、苏州市等地在烟花爆竹管理和立法方面的成熟做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