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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 《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17-01-19 13:50:30      来源:      【字体: 】     分享

  2017年1月19日上午,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该条例为聊城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的首部实体法。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鲁介绍,2015年12月1日,聊城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稳步推进立法工作,编制了《2016年地方立法计划》,确立了9个立法项目。其中,《聊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将提请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目前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将于近期提请第二次审议。

  王鲁表示,在这些法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调查研究、严格立法程序、推动特色立法的工作原则,积极组织并参加立法起草、组织调研活动,努力做好法规草案起草以及审议结果报告、修改情况说明等工作,不断提高法规草案的质量。以《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为例,据统计,由常委会一审至二审期间,由市人大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调研活动就达12次。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科学编制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和2017年地方立法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郭延伟介绍,《聊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在立法精神上,注重把握突出以人为本;在立法理念上,既管大又管小、既管实又管虚、既管当前又管长远。主要特点有,提出立体交通和智能交通,这在其他较大城市可能不新鲜,但这很符合我市的下一步发展方向;构建了四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突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对"渣土车"有关内容进行了规范;提出了完善道路微循环和开放性小区建设;注重对城区公共停车管场的管理,等等。对三轮车、四轮车管理方面,用立法的形式明确了查处主体,提出协同共治,即: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三轮车、四轮车非法客运经营的查处,同时授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三轮车、四轮车等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综合治理。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建华介绍,出台这部条例非常必要,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需要。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迅猛增加,截至2016年6月已突破100万辆,驾驶员突破124万人,车辆和驾驶人的增加导致事故绝对数量上升。渣土车、超标电动车不断引发伤亡事故,三轮车非法客运等,对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威胁;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安全有序畅通的需要。随着车辆逐年增加,车辆发展与道路资源配置不协调,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交通"出行难"、"停车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采取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于法有据的需要。为解决车多路少矛盾,我市交通管理方面需要实行立体交通和智能交通、机动车调控、交通安全技术监控、停车管理等措施,国家立法有的留有空白,有的需要细化,需要由地方性法规作出具体规定。为此,制定《条例》列入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集中力量起草和审议出台。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占军介绍,交警支队将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扎实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尽快编制《适用指南》,积极推动协同共治,切实抓好源头管理,狠抓规范执法建设,大力实施城市治乱疏堵行动计划,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坚持管行为、管秩序、管安全"三管"齐下,重拳治堵治乱治违,依法治理、逐步取缔非法营运载客三轮车,不断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指数,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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