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2日上午,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袁炳臣介绍,9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这部条例从确定立法项目,到组织开展起草、论证、修改,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最后由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历经一年半多的时间。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鲁表示,条例的出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条例的形成凝结了民众、专家及起草人员的智慧和汗水,相信这部法规的实施必定会对解决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起到重要作用,并将进一步推动聊城的生态文明建设。希望各位媒体朋友进一步关注条例宣传,为推动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也希望媒体的各位朋友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支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