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工作,6月11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菁率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城环工作室、市环保局及立法基地共9人组成的考察组,先后赴昆明市、长沙市、金华市、南京市考察水环境保护立法工作。
在调研中,市人大立法调研组分别与昆明、长沙、金华、南京四市人大立法工作人员开展了座谈,学习水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情况,并实地考察了多处治污工程。通过考察学习,认为四市立法工作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立法氛围浓厚,政府参与积极性高;二是坚持科学立法,人大主导作用明显;三是不追求体例完整,重视可操作性;四是不追求形象立法,重视法规实施。调研组一致认为,对《条例(草案)》的修改,应坚持以下几个方向:一是提升法规立意,突出全面保护;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治理;三是明细各方义务,构筑责任体系;四是进一步精准命题,精干框架,精良制度设计,确保这部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