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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地方立法计划公布
发布时间: 2020-03-05 12:02:43      来源:      【字体: 】     分享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地方立法计划。年内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立法项目有4件,包括《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调研项目4件,包括《聊城市旅游景区管理条例》《聊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献血条例》和《聊城市山水林田湖草保护条例》。

    立法项目,是市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的。计划的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确保立法进程与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进法治聊城建设。在审议项目的选择上,综合考虑实际需要、改革进程、项目准备情况和国家、省立法进度等因素,将计划项目分为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两类,统筹安排、梯次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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