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专家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加云出席会议。
会上,与会专家在认真研究《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基础上,对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留检、认领与领养,犬只经营管理,养犬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朱加云指出,制定出台养犬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于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建设文明和谐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本着务实管用的目的,结合此次专家论证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条例草案修改好、完善好,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