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市人大召开《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市直部门座谈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书彦参加会议。市住建局、市教育和体育局等13个市直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并结合条例草案修改稿展开研究讨论。
常书彦表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此次座谈会中各相关部门、单位有关同志立足部门职责,所提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实用性都很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对照立法要求和规定,认真梳理,予以吸收采纳,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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