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加云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文阁及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下一步立法工作任务。
朱加云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立法工作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要深化思想认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认识立法协调是推动落实中央、省、市委全面依法治理要求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持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的客观需要,是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证。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在立法工作中贯彻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使地方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要求。紧密结合“十四五”规划中的法治建设任务和目标,推动法治建设深度融入“十四五”规划的背景蓝图,以谋划全局的新境界、高站位,准确把握地方立法工作定位。要围绕全面建成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精心谋划、求真务实,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做好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确保法制统一。
他指出,要提前谋划好明年立法计划。科学编制立法计划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前提。地方立法是衡量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考量,当前我市的地方立法资源与治理需求之间存在着供给不平衡的问题,要聚焦今年法治建设目标,结合聊城实际,统筹立法资源,分清轻重缓急,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治理需要,立良法、促善治,推动法治聊城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他要求,一是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的制定和需要,形成我市“十四五”期间的立法规划,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内的立法工作遵循,进一步找准城市发展定位、谋划发展大局,实现治理能力提升。二是要选定好立法项目,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新发展阶段的开局之年,我市立法工作要优化资源配置,紧扣社会热点、领导关注重点、发展难点痛点问题,筛选立法项目。三是要按程序上报报批立法计划,要深入调研,严格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形成立法计划,并按程序要求,报市委研究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