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出台《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1-15 08: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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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新闻网讯 (记者 马麟)1月14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佰明、市城市管理局二级调研员王华明对《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该办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我市自2020年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以来,目前市城区公共机构已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正在逐步推进。2020年,我市确定东昌府区、3个市属开发区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各示范区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公共机构和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住宅小区内设置智能分类屋或智能分类亭,采用积分兑换奖品的形式,鼓励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行动中来。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指导各县(市、区)细化生活垃圾分类任务和推进措施,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确保2021年,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城区1至2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县(市、区)实现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选定城区20%以上的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此外,围绕《办法》的施行,我市将加大对“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焚烧生活垃圾”、“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检查,依法处罚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