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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市城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发布时间: 2021-01-18 16:29:48      来源:      【字体: 】     分享

  本报讯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路子强) 1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聊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佰明,聊城市城管局二级调研员王华明就《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该《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

  自2020年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以来,市城区公共机构已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正在逐步推进。为鼓励单位参与、公众参与、行业参与,我市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情况纳入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的考评内容。

  为促进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我市建立“部门+属地”工作推进机制,完成《聊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1—2025)》编制;发放宣传材料16万余份,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图解、广场宣传画、宣传牌等1120块,制作动漫宣传片1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社区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下一步,市城管局将联合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开展“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行动,联合市文明办、市妇联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家’先行”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

  2020年,我市确定东昌府区、3个市属开发区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示范区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公共机构和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住宅小区内设置智能分类屋或智能分类亭,采用积分兑换奖品的形式,鼓励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行动中来。2021年,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城区将各选1至2个街道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县市区实现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选定城区20%以上的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我市将加大对“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焚烧生活垃圾”“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检查,依法处罚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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