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新闻网讯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红帅 通讯员 王蕴)去年9月1日,《聊城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四条对禁止携犬进入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
为了开展好该项工作,我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设计制作了聊城市犬只禁入标识,近期,城区餐饮、商场、宾馆、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开始设置犬只禁入标识,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该标识整体成标牌样式,主体图案以圆形的禁止符号和犬只图形相互映衬,同时运用蓝、白、红三种色调,起到醒目易识别的视觉效果。标识最大亮点在于下端,写有“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几个字,旁边有二维码,用手机一扫,即可看到《条例》的全部内容。截至目前,首批5000余张已在城区全面发放并进行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