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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21-10-09 10:31:57      来源:      【字体: 】     分享

  10月9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加云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文阁,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委办公室二级调研员徐立国,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商光胜及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学习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培训班上王良副主任讲话精神,研究讨论了《聊城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朱加云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各项要求,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聊城建设的生动实践。要把握重点任务,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有效加强法治供给。根据市委确定的实施重大战略、推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特别要注意结合市情,确定符合本地特色的重点立法。要把重点立法和特色立法结合起来,真正使地方立法对地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事业发展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

  他强调,要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职责使命,与时俱进深化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的备案审查规定,将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全面系统地体现到报备、审查、纠正的各个环节,对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体制、备案范围、审查标准和处理方式等各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和明确。备案审查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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