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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06 16:06:44      来源:      【字体: 】     分享

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1月3日在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杜 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会议安排,现就2024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2024年,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系统推进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审查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三有三必”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收到各制定机关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件,包括市人民政府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3件,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1件。同时,做好市人大常委会自身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按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对接收报备的文件,法工委均按照规定程序逐一登记备案并进行形式审查,督促指导制定机关做到报送及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将通过形式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职责分工分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同步进行实质审查,共同研究提出审查处理建议,确保应审尽审。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围绕合法性、适当性等方面提出了审查意见;针对审查中发现的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不适当、不合理等问题,法工委在审慎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座谈、电话提醒等方式与制定机关细致沟通,研究妥善处理问题的办法。积极开展专项清理,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完成了专项清理工作,相关审查清理结果均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了上报。针对涉民法典、黄河保护法规专项清理工作自查发现的问题,将《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修改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目前两部法规已修改完毕并公布施行。

  (二)推进制度化建设,增强备案审查监督效能。一是突出制度落地。准确把握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把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把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作为做好备案审查的基础性工作。严格落实《聊城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确保备案审查标准更明确、流程更规范。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规范性文件报备登记制度、年度目录报送制度、备案情况核查通报制度,不断细化工作流程,促进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和问题督办,固根本、补短板、强弱项,有力夯实了备案审查的工作基础。结合备案审查工作实际,推行了与各专门委员会联合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流程,压实审查责任,实现了主动审查常态化、全覆盖。

  (三)加强备审能力建设,提升备审工作水平。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备案审查专题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等,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多层次、多渠道地组织培训,学习先进地市工作经验,有效提升了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水平。二是“借智借力”增强审查质效。依托山东政法学院立法服务基地,委托法律专家团队对接收报备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论证,提供高质量的参考意见。同时,将立法咨询专家论证引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论证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备案审查专业化水平。三是持续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应用建设。积极做好全省备案审查平台应用工作,组织市“一府一委两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参加了全省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应用操作培训会,指导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参与平台试运行。平台运行后,严格督促各报备机关通过平台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分送、审查、核对和历史文件补充上传工作,提高备案审查平台应用能力,实现电子报备及时规范。

  (四)注重试点指导工作,推进备案审查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县(市、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在巩固县(市、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和年度报告制度“两个全覆盖”成果的基础上,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推荐莘县人大常委会、东阿县人大常委会为2024年全省首批基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单位,指导试点县出台相关制度文件,通过日常交流、定期沟通、阶段调度等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掌握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跟进了解、协助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莘县、东阿两县人大常委会按照试点工作标准,较好完成了工作任务,已有13件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完成备案,实现了应备尽备,为基层备案审查工作的全面推开打好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个别制定机关重视程度不足,存在迟报、漏报现象;备案审查力量薄弱,难以满足日趋繁重的备案审查任务;各县(市、区)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持久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基层备案审查工作推进较为缓慢。

  2025年,法制工作委员会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健全机制、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水平。

  (一)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学习新制定的《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强化工作衔接,根据条例新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我市备案审查配套制度,细化报备机关责任,规范审查标准,完善审查内容,健全审查纠错程序,使备案审查程序更加规范。

  (二)强化上下联动,增强工作质效。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经常性汇报沟通,争取工作支持和业务指导。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落实好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通过培训学习、调研座谈、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业务交流,将试点成功的基层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在全市推广,提升基层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备审能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理论研究,深入把握备案审查各方面的规定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提升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服务基地、立法咨询专家智力支持作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凝聚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实践优势,推进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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