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强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2-12-06 11: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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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十次会议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国强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节选)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杨东奇同志在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培训班上的讲话;审议了《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
刘国强指出,近期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科学谋划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为我们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立法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地方立法工作放到党的全局工作中思考谋划,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全面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征和优势,为新时代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指明了方向。法律规范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必须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使立法活动成为践行和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三是要积极履职尽责,为法治聊城建设提供法规制度供给。要认真对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地方立法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牢牢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立法协调小组的重要作用,积极担当作为,勇于探索创新,通过高质量、高效率的地方立法,推动和保障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落地见效,更好为聊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提供有效法规制度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