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国强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国家主席习近平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研究讨论了《聊城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地方立法计划(草案)》。
刘国强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科学部署2023年地方立法工作,推动地方立法在新时代新征程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一是要提高站位,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坚定贯彻党的政策主张和决策部署,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进行谋划,要严格落实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各项制度,及时就立法中的重大问题、难以协调解决的矛盾焦点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党的领导这一政治原则在立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方面、每一个领域都得到全面贯彻。二是要明确职责,全力落实2023年地方立法计划。要充分发挥立法过程的人大主导作用,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法制委、法工委要强化与法规起草部门的沟通联系,提前介入起草工作,掌握法规起草进程,督促和指导起草部门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防止部门利益影响立法,在尊重立法规律、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进度。继续坚持“全程参加、分段领跑”的工作模式,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使立法工作环环相扣,密切配合,既提高效率,又保证质量。三是要突出亮点,继续做好立法宣传和法规解读工作。2023年,要继续做好立法宣传和法规解读工作,进一步突出解读法规的重点和特色,提高法规解读的精准性、生动性和实效性,聚焦立法工作中的重要活动、重大举措和关键制度设计,讲好立法故事,传播立法声音,实现地方性法规宣传解读全方位覆盖、全天候延伸、多领域拓展,让地方性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