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2017年4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朱加云
副主任委员:
孙 菁(女) 李文禄
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白文儒 任尚显 刘长旺
刘素芹(女) 张国莉(女) 袁炳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