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爱军同志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导工作的批示
(2019年9月4日)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对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当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很大压力,有的地方、部门和企业还存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市委决定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组,主要目的是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四减四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责任压力传导到位,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组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分管副市长全面负责,日常工作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安排部署。工作中要真督实导,采取明查暗访等各种方式,深入一线查找问题。对存在问题突出、措施落实不力的,要敢于动真碰硬,及时提出督导意见,严格督促整改到位;对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果断提出问责建议;同时,也要注重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有益经验,加强示范引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导工作,进一步发扬“勤勉敬业、敢于担当、马上就办、持之以恒”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