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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述法评议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8-23 17:10:25      来源:      【字体: 】     分享
           为了更好地推动法律法规,尤其是地方性法规的全面实施,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我市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8月20日,在聊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进行了述法评议。
        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述法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了参加今年述法评议的七个政府工作部门和他们所述的主体责任法,分别是市公安局的《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市生态环境局的《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住建局的《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市城市管理局的《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农业农村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市卫生健康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市市场监管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参加此次评议的人员为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机关各委室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接受评议的对象是7个政府工作部门。会议听取了7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的述法报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测评。
        测评结果为: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为满意,市公安局为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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