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东昌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聊城化工产业园、聊城市交大科技园实业有限公司等地进行实地检查,与一线干部交流讨论,了解第一手情况。
刘东昌同志对我市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两法两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他要求部门及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措施,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郑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