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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22-08-31 10:21:59      来源:聊城日报      【字体: 】     分享

  本报讯(记者 林晨)8月30日上午,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彤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强、孙凌云、杨广平、刘东昌、马广朋,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越军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刚,市政协副主席李涤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富彬列席会议。

  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听取审议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关于修改《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和《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情况的说明,审议并分别表决通过了相关办法(草案);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聊城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聊城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聊城市2021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暨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聊城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聊城市2022年市级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议相关议案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草案)》的说明,审议了相关议案;书面印发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全市公安机关贯彻实施《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印发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聊城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书面印发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聊城市2022年市级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审意见;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检查《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检查《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表决通过了接受有关人员辞职的决定;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市长张百顺的提请,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刘文强为聊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丹青为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主任。王彤宇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刘文强、张丹青颁发了任命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被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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