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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献血办法》10月1日施行 为我市第一部“小快灵”立法
发布时间: 2022-09-08 10:30:32      来源:聊城日报      【字体: 】     分享

  本报讯(记者 林晨) 9月7日上午,记者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聊城市献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小快灵”立法,标志着我市成为全省第四个开展无偿献血地方立法的城市。

  《办法》提出,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献血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积极献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适龄、健康的公民多次、定期献血以及捐献造血干细胞。

  根据《办法》,献血者累计献血不满一千毫升的,终身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可以累计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献血者累计献血一千毫升以上的,可以终身享受无限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可以合计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可以合计享受不超过一千毫升的免费用血。同时,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察费,可以免费游览本市范围内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景点、纪念场馆,免费乘坐政府补贴的城市公交车。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孟宪东介绍说,《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无偿献血工作迈向法治化、规范化的新台阶,对于提高公民献血积极性、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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