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彤宇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推进文化传承发展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认真践行“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立足我市实际,发挥人大作用,努力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贡献力量。要强化法治保障,立足聊城实际、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的立法调研,制定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事业发展提供具有本土特色、可操作性强的法规保障。要提升监督实效,继续突出问题导向,把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纳入人大工作重要内容,开展全方位系列监督。要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引导人大代表自觉投身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合力打造“江北水城·两河明珠”城市品牌,持续擦亮聊城的文化名片。
刘国强、杨广平、刘东昌、王越军出席会议,孙凌云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