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是经过审议以后对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和报告,通过投票或者按表决器等方式进行决定的活动,是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参加行使管理国家权利的重要法律行为。所有需要代表大会通过的议案和报告,人大代表都有表决的权利,表决权是对议案和报告的最终决断权。人大代表要以认真的态度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参加大会的表决。
人大代表的表决对大会决议、决定的通过有直接的影响。代表在认真审议列入会议议程的有关议案和报告的基础上,需要认真行使表决权,既能充分反映本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又能胸怀大局,从全体人民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在举行人大会议时,一般都要经全体会议事先通过表决办法,明确表决时注意的事项,以及表决的具体程序和办法。人大代表应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大会通过的表决办法参加表决。人大代表参加本级人大表决,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的全体会议进行的表决,其结果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通过。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赞成通过。人大代表在投票时,要坚持实事求是,敢于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为了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宪法和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代表在人代会上的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