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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1-06-01 15:31:41      来源:      【字体: 】     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9月15日的开幕式由毛泽东主持,出席代表1141人。毛泽东宣布开会并致题为《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开幕词。刘少奇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周恩来作《政府工作报告》。9月20日,大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正式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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