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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1-03-16 18:39:03      来源:      【字体: 】     分享
聊城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96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依据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市委工作安排,围绕“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奋力实现在鲁西大地率先崛起”的目标,开展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一、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项)
  (一)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报告
  (二)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医疗保障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5项)
  (一)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聊城市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三)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三、开展专题询问、专项评议、述法评议和履职评议(6项)
  (一)综合听取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二)综合听取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三)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工作评议
  (四)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工作评议
  (五)对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开展述法评议
  (六)对市法院部分员额制法官进行履职评议
  四、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15项)
  (一)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视察
  (二)对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视察
  (三)对2021年全市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视察
  (四)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有效覆盖工作开展视察
  (五)对节水灌溉情况开展视察
  (六)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开展视察
  (七)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开展视察
  (八)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九)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十)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十一)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十二)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十三)对我市贯彻实施《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十四)对我市贯彻实施《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十五)对我市贯彻实施《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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