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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咨询专家库拟入选专家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9-13 15:00:38      来源:      【字体: 】     分享

  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调整充实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各有关单位推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核评议,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拟确定52名符合条件的立法咨询专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9月13日至22日,共10天。

  二、公示对象

  见《聊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拟入选专家名单》。

  三、公示要求

  在公示期间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公示名单中的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聊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纳入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

  联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联系电话:(0635)8426117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29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426室

  附件:聊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拟入选专家名单

  聊城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13日  

公示版+立法咨询专家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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