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发布时间:
2020-08-24 11:18:46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
8月31日,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监督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建平安和谐聊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