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增强条例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9月1日,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孟宪东带领调研组来我区进行《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立法调研活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顺汉陪同活动。孟宪东一行实地调研了我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与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乡镇街道负责人、区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座谈,听取大家对《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上,大家踊跃发言,一致表示:《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的立法工作,是推动城市文明建设工作常态化、法治化的现实需要,做好该立法工作意义重大。围绕条例草案和调研提纲内容,大家针对个别具体条款提出了意见建议。调研组表示,将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使条例符合聊城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张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