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茌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韩冰主持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范兆强,党组成员、副主任庞顺汉、张明壮、杨卫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张栋出席。
会上,庞顺汉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韩冰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丰富了乡村法律制度体系,明确了党和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本职责,为体现乡村价值和文化传承提供了法律制度支撑,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了法律制度基础,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法律实现路径,对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学习,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建言献策,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张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