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国强带领立法调研组就做好《聊城市集约节约利用黄河水资源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的论证修改工作来我区开展立法调研。东昌府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超,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凤瑞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到张炉集扬水站进行了实地考察,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关于扬水站提水能力、农业节水灌溉及用水矛盾等情况的介绍,详细了解我区集约节约利用黄河水资源工作开展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上,相关单位负责人、镇街代表、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及律师代表,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黄河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聊城市集约节约利用黄河水资源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的论证修改,进行了交流发言。
调研组对我区在黄河水资源集约节约工作上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和意义,我市作为农业生产大市,黄河水资源是我市农业丰产丰收的基本水源保障,必须进一步加强黄河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管理工作,做好相关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的引领推动作用,护航我市更好地步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
调研组强调,立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委加强领导、人大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需要在立法各环节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市人大将认真梳理本次调研中征集的意见建议,为制定出台更具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提供参考,确保立法效果落到实处,造福百姓。(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