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伟大斗争精神的重要论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超主持研讨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研讨。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不断增强进行伟大斗争的意志和本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丙凯、郭泗新分别进行研讨发言。李超分享了在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二期新任代表学习班上的学习心得。
李超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担负着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在我区有效贯彻实施的重要职责,区人大常委会全体干部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伟大斗争精神的重要论述,加强思想淬炼,夯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思想根基。要清醒认识到,缺乏斗争精神,很多工作将无法推进,“躺平心态”就是缺乏斗争精神的表现。要克服“躺平心态”,对“慵懒散漫”等不良作风作斗争。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学习,推动《公务员法》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中入脑入心、落地见效,努力打造一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专业化高素质人大工作队伍,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