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超,副主任郭海英、朱凤瑞、于丙凯、孙占山、郭泗新出席会议。副区长(挂职)张吉哲,区法院院长黄鸿义,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柴青云,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刘凯生,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区发改局负责同志,10名区人大代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工作组组长,以及机关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东昌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东昌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关于提请东昌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各项建议名单(草案)以及大会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关于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东昌府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东昌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了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