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超主持会议,常委会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机关党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进行研讨;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听取关于调整中共东昌府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工作分工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要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区法治建设大局中谋划推进,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实际行动。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守好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加强对人大各类宣传平台、代表联络站等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提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冉玮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