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区委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议,以案为鉴、明纪释理,教育引导常委会及机关党员干部深刻检视自省、校准行为偏差,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超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于丙凯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年来全区查处的政绩观偏差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案例暴露出的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事业观偏差等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时刻警钟长鸣。
会议指出,人大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必须坚决贯彻省、市、区委警示教育会议要求,清醒认识常委会及机关个别党员干部在政治站位不高、工作标准不严、学习劲头不足、担当精神不够、纪律规矩不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从党性修养弱化、政绩观偏差层面深挖问题症结,坚决纠治、彻底整改。
会议强调,要紧扣党中央“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十六字总要求,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贯穿人大履职全过程。一要牢记立党为公的政治立场,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坚守为民造福的价值追求,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精准监督,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办好民生实事,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可感可及。三要践行科学决策的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坚持依法履职,确保人大履职科学精准、规范有序。四要弘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树立正确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力戒形式主义,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五要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强化纪律意识、健全制度约束、深化警示教育,永葆人大干部清正廉洁本色。
会议要求,常委会及机关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扣主题、靶向发力,一体推进学查改。要深化学习研讨,筑牢思想根基;要深入查摆问题,找准差距不足;要狠抓整改整治,务求实效长效;要健全制度机制,固化教育成果,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学习教育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