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人大:强化制度建设 力促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
2018-12-06 1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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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新任务、新要求。高唐人大常委会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紧密联系自身实际,不断完善制度、认真学习制度、坚定执行制度,积极推进机关各项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转。
不断完善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今年来,面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工作方式方法,先后制定、修改了《高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意见》《高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高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县人大代表联系和县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等11项规章制度,为县乡人大开展工作提供了遵循。
认真学习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充分利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和机关集中理论学习会议平台,坚持学习各级人大工作制度;及时向镇街人大和有关单位转、印人大制度,为代表订阅《人民权利报》《山东人大》《人民代表报》,送阅常委会公报、文件汇编并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同志,督促加强日常学习,邀请有关专家对新修改法律性法规进行辅导说明,提升了县乡人大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坚定执行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常委会始终坚持用制度规范职责,按制度行使职权,将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严格区分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专委会会议等职权,按照相关规定召开;深入开展对常委会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办理、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等落实情况的督查,有效提升了县镇人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