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
2020-07-17 1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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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高唐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其平、副主任庄焕东带领县农业农村专委会和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其他部分常委、人大代表,对近年来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察看了赵寨子镇和固河镇增雨消雹炮点及县气象局驻地气象监测设施和台站现代化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气象局负责同志的执法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对我县《气象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各级依法做好气象工作的责任感。气象部门作为执法主体,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普法宣传和贯彻实施气象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气象事业发展的责任,切实保障我县气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强化气象法制建设,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按照《气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适时修订和完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与保护、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护、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切实把气象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三是进一步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坚持把防御气象灾害放到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和灾害防御应急机制,做到“灾害性天气不漏报、重大天气不错报”,不断提高重大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准确率。建立种植业大户数据库,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向其发布天气信息,并根据农业生产需要,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更好地发挥气象服务在减灾增收、 现代化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高唐县人大 刘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