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广利,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婕参加活动。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邢海龙陪同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琉寺镇张庄村天主教堂、兴国寺、大觉寺等地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活动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培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了解。
检查组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宗教活动场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宗教活动依法、有序、安全进行;要加大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条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