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广利,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婕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杨屯镇祝庄岱庙道教活动场所、姜店镇王楼村民族团结创建示范点、姜店镇天泰集团民族团结创建示范点、大觉寺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每到一处,检查组围绕民族工作“两条例”核心要求,重点了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推进情况。
检查组指出,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将民族工作“两条例”贯彻执行与县域发展实际紧密结合,取得了显著成效。要强化学习宣传,开展“两条例”宣传解读与学习培训,推动政策精神入脑入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压实工作责任,对照“两条例”要求梳理工作清单,细化落实举措,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要深化创建成果,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结合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打造特色品牌;要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民族团结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