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学习《山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
2020-09-08 10: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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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推动人大信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9月7日,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人员集体学习了《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条例》。
通过学习,机关人员充分认识到,《山东省各级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条例》,是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是我省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遵循,对于保持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大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自觉运用条例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冠县人大吴巍)